www.gzsane.com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小说介绍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_都市之最强特种兵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

婴儿手臂粗

小说主角: 罗凡 唐心怡 何志军 范天雷 歌德 何志 郭自强 陈善明 小白 心怡

相关标签: 最强 神级 宝贝 世界 小说 飞卢 穿越到 朋友 男人 回家

最后更新:2023/3/31 9:10:42

最新章节: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最新章节 第284章 大厅乱战! 2023-03-31

小说简介:【2018年飞卢热血火爆红文】九转金丹,恶魔果实!小李飞刀,神奇卡牌术!神级狙击术罗凡意外穿越到特种兵世界,获得神级扫码系统,只要扫一扫,各种宝贝技能等带回家!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梦靥”。这是一本充满戾气与热血的故事,这是一个男人的传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都市之最强特种兵》…

内容摘要:,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现在为大家播报一个特大新闻!”“湛海市汇美超市,出现了一起恐怖暴力事件,四名歹徒手持枪支,挟持了三名人质,其中还有一个年仅七岁的小女孩,形势万分严峻,武警以及血细胞特别行动小组已经出动,本台记者陆军正在现场直播!”电视荧幕上,直播发布一件特大新闻。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同时画面一转,就转播到了现场,出现的乃是一名年轻记者,拿着话筒面对着观众。“这里就是恐怖事件现场,大家可以看到,这里汇聚了不少的武警和军人,其中大名鼎鼎的血细胞特别行动小组也在其中”随着的移动,观众们看到在超市的门口,果然聚集了许多武警和军人,他们拦住路人和记者,全副武装地在等候上级命令。“老范,情况十分不妙啊!”超市门口,一名武警军官皱了皱眉,出声对同样一脸凝重的范天雷说道。而范天雷,便是这一次行动的总指挥官,他也感觉到了事情的棘手。“何晨光,找到歹徒的位置没有?完毕!”范天雷沉声对对讲机说道。“报告五号,发现歹徒位置,在超市三楼,但房子里面商品架子太多,而且歹徒反侦察意识很好,把自己隐蔽在一个架子的角落处,我无法进行射击,完毕!”此时的何晨光,正趴在超市对面的一栋大厦的四楼,面前摆放着一架,

TXT下载:电子书《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txt

MP3下载:有声小说《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mp3

开始阅读第1章 会飞的歹徒! 有声小说第1章 会飞的歹徒! 下载APP绿色免费APP 相似小说类似小说换源

第284章 大厅乱战! 第283章 娶我! 第282章 狂妄?破军境界! 第281章 不动则已,秒杀! 第280章 王虎,冯庄主! 感谢lihailong读者打赏1000vip点! 第279章 只推手! 第278章 星汇聚的传说! 第277章 这个世界下的暗潮! 第276章 武道之巅,四大境界! 第275章 临时队长,你是谁?! 第274章 国际形势,战争小结! 第273章 人压服整支舰队! 第272章 主人,学生错了! 第271章 诡异的基因科技! 第270章 试验品,生物战士! 第269章 变异士兵,怪物博士! 第268章 红发男子,病毒扩散! 第267章 神奇医术,基因药剂! 第266章 罗凡登场,皆为蝼蚁! 第265章 门主,小林宝! 第264章 来历,千叶一木! 第262章 侏儒少年,首长来找! 第263章 迫不及待,神秘笔记本! 第261章 瞎眼鬼子,三刀客! 第260章 借兵,公孙大娘! 第259章 出现,探路符! 第258章 故意为之! 第257章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第256章 被发现了,古武者! 第255章 奇怪箱子,无法苟活! 第254章 怪异博士,眼镜叔叔! 第253章 请女高手出狱! 第252章 华夏区老大! 第251章 神仙?挡不住! 第250章 刀枪不入! 第249章 怪人! 第248章 血衣男人,诡异神像! 第247章 歧大蛇,一把剑! 第246章 凄惨前线,小岛! 第245章 杀,对策! 第244章 咆哮吧,华夏! 第243章 李麻子报警,宣战! 第242章 目的,两国对轰! 第241章 蛟龙号,首长来访! 第240章 招待会,崛起吧! 第239章 国内外政策,激扬发话! 第238章 请求被阻,会议展开! 第237章 句诗,加入队伍! 第236章 罗凡念诗! 第235章 离开,危急! 第234章 救援,通知! 第233章 情况危急,被擒! 第232章 火凤凰,浴血奋战! 第231章 米国目的,请君入瓮! 第230章 合镇灾祸! 第229章 提出邀请,突袭! 第228章 倒霉的王百万,队长! 第237章 监狱风云,波折不断! 第236章 东南西北,监狱老大! 第225章 苦衷,监狱! 第224章 英雄主义,牺牲个人? 第223章 最微不足道的狠人! 第222章 牛人对上狠人! 第221章 当装逼遇上真狠人! 第220章 牛逼轰轰,张绝! 第219章 龙子刘少,小问题! 第218章 催眠术,赛亚人自愈术! 第217章 个生化人,赵云战败! 第216章 战争与非战争! 第215章 海瑟薇,火神炮! 第214章 剧烈报复,特工总部! 第213章 轻易虐杀! 第212章 将死,救星天降! 第211章 洋鬼子袭击,四人困局! 第210章 马西,开枪! 第209章 魁梧大汉,间谍! 第208章 棘手任务,营地点兵! 第207章 军事会议,神奇医术! 第206章 枪法入神,压服众人!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相关书单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类似小说
都市之最强特种兵全文阅读书评精选
也许就该如此开局直接崩,无话可说
不知道后期如何,开局崩的有点彻底,如果中期补不回来,那个割是最好的结局,至少比烂了好
用户854014618990
银河以北你彦最美,银河以南吾冷最燃。
清风与明月
这文笔不太行啊,有种小白文的赶脚,
个人日子很好看
作者当铺类型的小说很少,希望你继续坚持下去。我会一直追的。
子不语怪力乱神作者想去女频写文怎么办
男频太难了,大纲改来改去,改到现在五万七千多字……
改的自己都不知道咋写了
还不如自己发挥
大纲里面某个章节要些搞笑一些一写就卡文
从第一人称改到第二和第三结合之后彻底乱了
现在唯一的坚持就是还有六万多字的存稿……
昨天改文改到现在21.56 想写书突然发现不会了
谁来救救我!
子不语怪力乱神作者卡文了
挖坑给自己卖里面了……需要推荐票安慰
子不语怪力乱神已经改了大纲
 本卷为第一卷资本累积,写法是用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书友们有个准备。
  第二卷开始是正文,用第三人称写的。
子不语怪力乱神需要龙套的请留言
书友们,要龙套的留言。
子不语怪力乱神大纲删除重新写
读者朋友们,经过这七天的写书。
之前用时一个月,写的大纲。
现在已经改的作者自己都看不懂了!
添加了太多内容,原本中后期想写咸鱼生活的。
现在改成了商战!
在第三卷换成了咸鱼生活,上班打工被美女老板倒追。
目前还有约六万字的存稿,作者重新写大纲去了。
可能没时间关注后台,评论不能及时回复敬请谅解。
有票的给投投推荐票,
没有的加个关注和收藏。
作者拜谢大家
子不语怪力乱神作者已破产
黄金期货跌了。。。。
子不语怪力乱神存稿比发出去的正文还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这本书已经写了九天了,发出去了十一万多字存稿有二十七万字。
目前大纲写到了六百多章,有六万多字!
但是作者感觉自己扑了……
子不语怪力乱神作者准备把前面六十章全改了
改文中已经改了五章了……书友们可以再看一遍
浮夸卧槽
[emot=default,02/]原来就只有我这一个傻屌在看啊[emot=default,41/]
子不语怪力乱神九十九章之后就没毒点了
书友们别骂了……我的评论全是……
南柯一梦这是我几个月前编的龙套
叶云峰 男,36岁 武魂:却邪 87级强攻系魂斗罗
却邪,
第一魂技:龙牙
直刺攻击,命中后可令敌人进入短时间的僵直状态
第二魂技:天击(+圆舞棍)
攻击后有高额伤害并让目标浮空
第三魂技浮空四连刺
对目标连续四次攻击,浮空攻击效果增加30%
第四魂技 强龙压
强制阻断魂力运行,并对其目标造成破甲伤害
第五魂技:斗破山河
还没想好
第六魂技:怒龙穿心破
群攻,凝聚魂力与抢体上,爆发出强大的元气弹,(你们懂的)
第七魂技:斗者意识,(武魂真身)
增加自身300%全属性并解锁特殊攻击(还没想好)
第八魂技:伏龙翔天
这个大家都懂的哈,武魂和 魂力波动化身为龙,物理和法术攻击二合一的技能,战斗法师综合攻击力最高的技能。二段攻击,一段的刺杀是物理伤害;而后的魂力爆炸则是法术伤害。带抓取效果,攻击目标不限定是一个。
唱歌跳舞芭芭拉说实话,有点没有达到我的预期
刚看简介的时候,我以为是一种君臣的那种套路,主角成为了千仞雪的臣子,我以前让你学,扫平一切障碍辅佐她为王,然后主角成功舔到了千仞雪,打败唐三,飞升成神的故事,结果嗯看到现在 跟千仞雪没有一点毛关系就他妈挺让我懵逼的😂,还有就是,没跟了,是不是太监了呀
Wvemil⁹还可以
不过我觉得这魂力升的太快了七岁就三十级了我有点无语
书友160727160358570唉喷楼
这个楼就是专门让你们喷我的,想喷我的,来这个楼里喷,我也不会删书评的
书友4016486220
瑟瑟瑟瑟瑟瑟啊啥瑟瑟
周而复始、生生不息
作者大大,我搞不懂,为什么有些作者就是喜欢虐主,把主角虐的死去活来的。有什么好看的!把主角弄一身的疤,主角还把它当荣耀,这样显的很阳刚吗?为什么这么宝贝它。我,17岁。我是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要留一身的伤、一身的疤,难道不难看吗?
实话说,其实一开始看到说主角训练练的一身伤疤且不打算把它消掉的时候,我就想走了,但看在写的是马超,所以我继续看,到后来全身都是伤疤的时候,我也忍了,我是第一次看这本书,看完了更新的这些,(当然,没更新的也看不到,😜)给我的感觉是,除了虐主这一点,其它的都还好。(当然,如果你后期把主角一身伤疤给弄掉,就给你五⭐力荐喏😘)
当然,我只是在以我自己的观点阐述这个问题,勿喷!